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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来创建对象的模板。
类的定义包括两部分:类声明和类体,基本格式如下:
class 类名{
类体的内容
}
注:
class是关键字。
类名必须是合法的java标志符,给类命名时应遵守:类名如果使用拉丁字母,那首字母应使用大写字母,类名最好取有意义的,如由几个单词组成的,每个单词的首字母也应大写。
用来描述抽象出的属性和行为。
类体的内容包括两部分:变量的声明和方法的定义,如:
class a{
int a;
void setA(int b){
b=a;
}
}
注:
变量的声明:用来存储属性的值(体现对象的属性)。
方法的定义:方法可以对类中声明的变量进行操作(体现对象所具有的行为)。
变量的声明,如果有值则需要在场景的同时进行赋值,如:
class A{
int x=1;//声明的同时赋值1
int y;
y=2;//非法赋值,要写在方法体中
}
声明的变量被称为成员变量或域变量。
成员变量的类型包括基本类型:整型、浮点型、字符型、逻辑类型,引用类型:数组、对象和接口。
成员变量在整个类内都有效,不过不提倡把变量声明分散在方法之间。
编程风格:
一行尽量只声明一个变量。
变量名字要符合规定,首字母使用小写,如果是由几个单词组成,则从第二个单词开始的其它单词的首字母都用大写。
变量名字要见名知意。
包括:方法头和方法体。
如:
方法头{
方法体的内容
}
注:
方法头:由方法的类型、名称、名称之后的一对小括号和其中的参数列表所构成,还可以分为有无参数的方法头。
方法体:由方法声明之后的一对大括号和它之间的内容组成,方法体的内容包括局部变量的声明和java语句。
局部变量:在方法中声明的变量和方法的参数被称为局部变量。
注:
局部变量只在方法内有效,而且与声明的位置有关。
方法的参数在整个方法内部都有效。
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,如:
class A{
int a=1,x;//x默认值为0
int f(){
int y;//y没有默认值,但编译无错误
return a+y;//使用y前未指定值,无法编译
}
}
如果局部变量的名字和成员变量的相同,则成员变量被隐藏,如果想在该方法中使用被隐藏的成员变量,必须使用关键字this,如:
class A{
int x=1;
int f() {
int x=2;
return x+this.x;//x=2,this.x=1,得到的值为3
}
}